徐红梅律师,辽宁晟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理学学士,法律硕士。曾就读渤海大学化学系,2000年攻读第二学位,2003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院。曾在检察机关工作10年,是一名非常优秀的主诉检察官和优秀公诉人,在检察院期间,办理了大量的经济、民事和刑事案件,积累了宝贵的司法实践经验。
2002年取得司法考试资格,2003年至今在大连开发区唯一一家AAA诚信律师事务所--辽宁晟大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在各类律师业务中,比较注重《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婚姻法》以及专项代理等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非诉讼业务的研究和实践,特别是对非诉讼领域有着独特技巧,很多案件都是通过非诉讼调解结案,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物力,避免了讼累。执业四年来,曾成功的承办了大连耐酸泵厂诉兰州宏远有限公司欠款案、大连双鑫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案、大连耐酸泵厂诉开发区某公司房地产联建合同案、大连苏而寿公司诉北京某公司解除订货合同,蒋文勤等多人诉大连开发区劳动人士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等几十件案件。成功调解多起婚姻纠纷,家庭财产继承纠纷,欠款纠纷,劳动争议、债权债务案件。
现在担任多家合资企业,一家民营企业和大连开发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保护企业法人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辽宁省委员会大连办事处的法律顾问。
通过这几年给企业作法律顾问,积累大量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对《婚姻法》《劳动法》《合同法》《公司法》运用的很准确。
本人信条:诚信为本、认真服务、客户的信任、律师的责任。
联系电话:0411-8764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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