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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开发区律师事务所讲讲猥亵罪
发布时间:2015-11-27 08:20:18 阅读:

     据报道,近期大连沙河口区接连发生两起跟踪中、小学生猥亵未遂按键,犯罪嫌疑人于2006年及2012年分别因犯强奸罪及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刑,犯罪嫌疑人称其在心情压抑时,听到女孩喊叫声心情会更好一些。

      大连开发区律师事务所想说的是,不管你是否有心理疾病,犯罪是没有借口的!

     就此事件,跟大家探讨下猥亵罪是一个什么样的罪名,如何判刑。

     猥亵罪是刑法修正案九中拟修改的一个罪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猥亵的受害对象不仅是女性,而是没有性别区分的。猥亵的定义为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实施淫秽行为以满足自身心理或生理需求。如暴力或威胁。

      猥亵罪的判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未遂也要判刑的: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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