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我所成为大连企业联盟法律顾问 大连电视台到我所采访关于机动车丢失的法律责任 我所受邀参加辽宁法制报创刊三十周年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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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4日,我所2015年第5次全所律师集体业务学习准时开始。作为建所近20年来一直保持下来的优良传统,每月每隔2周到3周进行的律师集体学习活动以经成为晟大所对外展示自己的一个亮丽名片。本次学习由晟大所婚姻、家事业务团队负责人徐红梅律师进行讲解。徐律师就此领域的一些有争议性的法律问题所涉及的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大家也各抒己见,学习气氛非常活跃。徐律师的授课赢得了在座律师的一致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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